2009年7月20日 星期一
剝牙記
一直討厭西方的醫療系統,討厭它的冰冷,人在其中只是一件待修的機器。這次也是一樣的,然而也是不一樣的。一樣的是,我對做在自己身上的事,可說是一無所知。我躺在牙醫椅上,右臂被注射靜脈鎮靜劑,然後是口腔裡被注射止痛劑,然後,然後我不知道了。我甚至想不起我是如何爬起來的、如何戴起眼鏡、如何離開診所、如何步行到車站、如何乘車回家…母與我同往,她說她在手術室外等我的時候,她只聽見機器把我的牙剧開,她扶我離開的時侯,我面色發青,嘴唇發紫。我們甚麼都不知道,我們卻沒有選擇,把自己完全交付給這個醫療系統。
我所害怕的,就是這種無法掌握的情況。這位牙醫不能改變醫療的程序,他卻似乎懂得他們病人的無助和驚惶。他非常溫柔而堅定的告訴我,不會很痛很辛苦,我這裡做手術,不會有問題的。我想起從前照顧我的、現已退休的老中醫,我記得他說,無嘢嘅,好小事,交俾阿伯幫你攪掂佢。他會保證你沒事,你會好起來。這樣是對病人很大的安慰,我總覺得我的病在他手上必定會好。當然,我們都了解,這樣一句話,醫生其實是說不得的。不要說這或許給病人錯誤的希望,引來訴訟才是大問題。但真的不能說嗎?這位牙醫給了一個很好的示範。他有仔細解釋手術可能出現的後遺症,他有告訴我在他手上也曾出現過後遺症,只是機率很低。然後告訴你,會沒事的,讓你安心把自己交上給他。
西方的醫療系統,原來也可能不冰冷的。只是,有多少醫生願意花這樣的心思和時間,把病人看成是人,而不只是病?
2009年7月16日 星期四
好肉酸
人家在多國做過同類創作,就是在香港首次被控?!香港現在連容納街頭藝術的空間和氣度都沒有了嗎?Giorgio Armani到底是不高興人家在外牆畫了個chanel logo,還是真的為了人家弄污外牆又未能洗掉才控告對方?又,一幅牆如何可能價值674.6萬元?
新聞如下: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0715/4/d7nj.html
Armani牆繪Chanel商標 法藝術家或遭索賠600萬
(明報)2009年7月16日 星期四 05:10
【明報專訊】以「溶解藝術」聞名的法國 街頭藝術家Zevs,日前凌晨在中環 名店Giorgio Armani一幅價值逾600萬元的外牆,繪上溶解狀的Chanel商標,他昨承認刑事毁壞罪,但他不同意涉及金額,並指所用顏料只是水彩,可輕易擦掉,案件押後至17日,以便控辯雙方就毁壞金額陳辭。
「水彩易洗」 質疑報大數
原名是Schwarz Christophe Arhirre的法籍被告Zevs(31歲)獲准以500元保釋,案件押後判刑。控方案情指出,Giorgio Armnai稱該幅遮打大廈外牆價值674.6萬元,該公司代表指未能去掉圖案,被告需賠償,但Zevs質疑,他所用的顏料只是一般小孩子用的水彩,方便清理,反對有關案情。
案情透露,本月13日凌晨3時,一名的士司機駛經中環遮打大廈,發現身穿鮮黃色雨衣、頭戴漁夫帽的Zevs在大廈外牆繪畫一個1.5米乘1.5米的黑色Chanel商標,隨後乘坐客貨車離開。警方接報到場,發現該客貨車折返現場,遂把車輛載停,並在車上搜獲涉案物品,司機透露剛把被告與一名攝影師送往附近一間畫廊。警員到畫廊拘捕被告,司機報稱受攝影師所聘,攝影師則表示受被告指示到現場拍攝,警誡下被告承認犯案,但強調同行人士不知他此行目的。
號稱「名牌溶解王」的Zevs以「液化」國際知名商標聞名,喜於各地街頭創作其獨特的滴流畫(dripping),創作對象包括LV、麥當勞 、Nike等知名品牌,他來港是為明日起舉辦的個人展覽揭幕,稍後轉往紐約 繼續行程。
【案件編號:ESCC3293/09】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0715/4/d7nj.html
表達大眾盲目追求名牌 「溶解王」首被控感失望
(明報)2009年7月16日 星期四 05:10
【明報專訊】曾在多個國家進行同類創作、有「溶解之王」稱號的Zevs透露,行為絕非針對任何時裝品牌,創作只為表達大眾盲目追求名牌,對首次因藝術創作而遭檢控感失望。
強調非針對個別品牌
Zevs強調此舉並非針對任何時裝品牌,只因中環 遮打大廈平日熙來攘往,可讓人注目欣賞其創作,故在該處作畫,至於繪上Chanel商標,只因其遂線條較簡單。
Zevs在庭外向記者表示,曾先後到柏林、巴黎、洛杉磯、哥本哈根等地進行同類街頭藝術,其創作目的只為表達大眾盲目追求名牌,試圖反映時裝品牌和商標之間的角力,「商標愈大,便會令人買得愈多」,這次因街頭藝術而首度遭檢控,他對此頗感失望。
昨日同行的畫廊負責人Dominique Perreguax表示,曾與Giorgio Armani代表商議,對方理解Zevs只為藝術創作,同意若外牆可回復原狀便毋須賠償,他們已向對方提出清潔方法,並願意提供協助。Zevs表示,根據其經驗,利用高壓水槍便能徹底冲刷圖案,過往即使在較脆弱的牆身創作,事後仍可回復原狀,無損外牆,而他們亦曾於創作後自行清理。對大眾而言,600多萬元賠償可謂天文數字, Dominique直言不會覺得金額太瘋狂,但確感意外,「其實清潔不是那麼複雜,大可不必換掉整幅外牆」。
「七一再睇睇」製作後想,或問「點解條banner無人睇到?」
七一再睇睇—民陣遊行示威物品小展
http://citymuseum.blogspot.com/2009/07/blog-po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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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七一,為著要製作這份稿子,遊行時總四處張望、總舉起相機準備抓影像。而每一個手裡拿著遊行道具的人,總是歡迎你來拍照。但一路下來,我不禁為著某些遊行道具婉惜,儘管它們經過人們努力製作和展示,在現場並拿著相機的我就是知道,它們所希望傳遞的訊息,大概不多會給看見。對,我所說的不是有沒有興趣去看,而是看不看得見。
道具製作及展示者,大部分是希望更多人留意他們所提出的議題。對象可能是傳媒、大眾(需經過傳媒報導)、政府(到底政府以何方法「聆聽」得到市民在街上展示的各個訴求?)、或一同遊行的人。而在七一遊行的環境中,人聲吵雜、訊息繁多,人們不大可能停下來細閱/聽訊息,獲取訊息往往只在一瞄之間。訊息之傳遞,除了要求訊息接收者之閱讀和理解過程,也要求訊息傳遞者正確並有效地傳遞訊息,即訊息傳遞者需掌握一定的訊息傳達技巧,而這些技巧就是我所婉惜的道具所缺乏的元素。這與遊行道具的製作精美與否、或製作資金充裕與否無關。無論是以白紙手書「尋北京狗當奴 重酬 草泥馬字」,還是由工廠機械印製的「煲呔仆街杏加橙」tee (見展覽第二列),你看到總會會心微笑,明白晒。那,未能傳遞訊息之道具所缺乏的是甚麼?
我翻看未能刊出的照片,嘗試回答:
資訊剪裁圖1
資料過多、缺乏剪裁這問題,多出現在個人製作者身上,或許他們有漠大的冤情,難得有此機會盡情表達,但密密麻麻的字,連標題也欠奉,就算是比較有心的閱讀者,也難以短時間把握其中的內容吧!部分團體亦嘗試在遊行中傳達較仔細的訊息,如事件的前因後果、他們所持的理據等,部分會用易拉架作街板,但未見太多人註足閱讀;更多團體會派單張小冊子等,讓遊行者可以拿回家慢慢細閱(至於人們拿後讀不讀、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訴求重心圖2
訴求欠重心,有時跟資料過多而沒有主題有關,有時不,就如圖2。請先快速地瞄一瞄,嗯,我們看見區徽前的三位官員笑笑口的拿著一張卡,不知原因。好,現在再仔細看那三張卡上的字,哦,原來是諷刺那三位官員的,原來卡上的字才是重點。這諷刺本身非常出色。問題是,在遊行中,人們有沒有仔細閱讀的時間?圖2的道具中,官員的名字職銜、樣子及區徽皆比卡上的字要大要奪目。遊行道具是移動之物,在其接收者眼前出現的時間或只有很短,若遊行道具未能在一瞄間表達出其訴求重心,其訊息或許就不能傳遞出來的了。
適當尺寸圖3
何謂適當?這不是絕對的,而是道具和接收訊息者之間相互產生的關係。同一大小的字,放在貼紙上非常合宜,但放在橫額上則肯定太小。又如圖3,在場遊行者大概沒多少人能讀到黃色橫額上的字句,只知有一大片黃色的布經過。此圖於橋上拍攝,但我們依然未能清楚閱讀上面的文字。這一來是此橫額尺寸過大,另一方面則是展示不當。當然,若此橫額只志在以其色及其尺寸營造該團體的氣勢,無意展示上面的文字,那這氣勢倒成功傳遞出來了。
適當的展示方式圖4
不少道具都因不當的展示方式,以致未能於展覽中使用有關相片。遊行道具的展示場所滿滿的都是遊行者,不少以人手拿著上端、打橫拉開展示的橫額,皆被其他遊行者遮去部分內容,無法把整幅橫額拍攝下來。不少團體會於橫額左右兩邊各繫一支晾衫竹,用以高舉橫額。但此類展示方式會使橫額變形,致使其上之文字及圖案無法被閱讀(圖4)。部分以A4紙黏貼成長條、或較大幅的旗幟均有此問題。
筆者於這裡只能以相片能抓住的東西作分析,展示期間的肢體、聲音或表演則未能一一探討。又因以單件遊行道具所展示的訊息為單位作分析,未有涉獵到遊行道具所製造的氣氛、或大量相同的道具同時展示所帶來的視覺效果等。其實是次七一遊行中,大多遊行道具均十分出色、創意十足,展覽中也未能盡錄。本文旨在拋磚引玉,期望將來看到的遊行道具,水準更平均、傳意更到位。
2009年6月22日 星期一
以設計作喻
反之,這亦說明,作為設計者的,所需的並不是烏托邦的美好想象,而是對人性的了解,以及包容。所謂愛,所謂正念,於設計者而言,大概就是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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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ol.mingpao.com/cfm/style5.cfm?File=20090621/sta13/vza1h.txt
轉錯一個彎的代價
【明報專訊】開車去外地,最怕的就是在高速公路上走錯路。運氣不好的時候,遇到那種不寬容不體諒的設計者,設計出來的高速公路往往逼走錯路的司機要繼續開上一個多鐘頭才能找到一個可以掉頭的出口,灰溜溜地轉出來再兜個大圈,才終於回到正確的路線上去。
當我爸第二次在去深圳的路上轉錯一個彎時,他直接抽了自己一個耳光,然後我們全家默默地在那段高速公路上繞了一個半鐘頭。
正生書院的困境使我看到的是一個年輕人在我們這樣的社會裏,轉錯一個彎的代價——如果把一個社會比作一個高速公路系統,那麼,在不同的社會裏走錯路的代價,看來還真的不一樣﹕在美國,曾經吸食過大麻的布殊、阿諾舒華辛力加和菲比斯,後來分別當上總統、州長和國家運動員;如果在香港,則恐怕連中學教育也難繼續完成,何談在主流社會裏做一個被人看得起的人(你不要跟我說「毒品有軟硬之分」)?
一個壞習慣的慰藉
我們這個社會,對於自制力差的人是十分嚴苛的。自制力差可以表現為﹕肥胖,未婚懷孕,或者吸毒。因為大家都在「夾起尾巴做人」,所以如果誰不仔細管好自己,就會被孤立。
最近的嚴苛,是凡有感冒症狀的人都應該戴口罩和向醫院自首,如果誰在地鐵車廂裏打個噴嚏而此人沒有戴口罩,或者此人明明感冒了卻還戴口罩出來「害」人,則周圍的人便會馬上給以眼色警告,甚至掩住口鼻,彷佛你就是一團病毒。這就是今時今日一個作為一個有感冒症狀的人所受到的社會道德壓力。
歸根結柢,那壓力的來源,是出於人們對於一個「可能性」的假設﹕因為你可能會把病毒傳染給我,所以請你自動隔離;因為你可能會佔用更多的資源,所以請你減肥;因為你可能會請假生小孩,所以我不給你升要職;因為你可能會犯罪,所以我們不歡迎你到我們這裏來。
正生書院的難以立足,不過是一個有污名的人的難以立足。
有意思的是,我們常常只把人簡單分成「吸毒者」與「非吸毒者」兩類,好像這個轉變是一瞬間的事情。可事實上,這正像在高速公路上開車轉錯彎一樣,也不知道那第一個錯誤是一個家長,一個損友,一個班主任,一個心情不好的下午,甚至是一句話——總之,從那以後,就被迫要一直不停地在錯誤的路上開下去,老是見不到一個可以掉頭的出口。這他媽是誰設計的鬼路!
如果我沒有抽過煙,可能真的體會不到一個壞習慣可以給人帶來的慰藉。
我從小只在兩個地方生活過,8歲以前住的是醫院的宿舍區,之後搬家到大學的校園,都是十分單純的環境,而上過的學校也基本都是離家15分鐘的步行距離。我的朋友都是和我一樣傻的小孩,最淘氣的事情不過是放學後在外面玩到晚飯時間才回家。
有一年暑假我一個人去外地參加一個集訓,認識了很多不同的朋友,不過感覺還是挺孤單。後來,一個女孩有次帶我去一個抽煙的角落抽煙,我稍微留意一下就學會了,根本沒讓他們看出我是第一次抽。
我到現在還記得那個角落的魅力﹕一張木條桌子,兩張長,幾個人或坐或立,互相借火。我並沒有很重的煙癮,可是我喜歡在那裏呆一會兒,可能因為大家都有這個壞習慣,所以彼此之間寬厚大方,都是自己人,哪怕說話不多。我在他們中間感到了一種歸屬感。
在外面抽了一個夏天的煙,回到家裏自動就戒了。為什麼呢?剛回來的時候,心裏時不時會想一下,可是因為有很多事情要做,朋友裏又沒有人抽煙的,回家要在我媽面前掩蓋煙味即使可能,也實在太費事,於是我乾脆懶得抽了。無聊的時候,每次心裏想一下,接就會聯想到這一系列善後的麻煩,罷罷罷。
受傷害的人互相傷害
我想,一個10幾歲的年輕人,如果沒有堅強的意志和偉大的人生目標,有的不過是一點好奇心和一些孤獨感,像我這樣,那麼,也許他需要一雙慈愛細心的父母,幾個益友,幾位良師,和一個舒適的成長環境,才能夠在一條高速公路上即使不斷地轉錯彎,也總能很快地掉頭回到原來的路上去。
正如我失戀了也會感到痛苦憤怒,好一段時間影響正常生活,但不至於淪落到要去做妓女。可是我真的訪問過一個妓女,她原來是工廠打工妹,被男友拋棄了,壞了名聲,本來就什麼也沒有,如今還要遭受人們的閒話,終於一氣之下就出走做了小姐。當時我想,我是如何「一氣之下」也走不到這一步的。「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有的人,已經站在懸崖邊,一個打擊便掉下去了。
正生書院也許是許多孩子走了好長一段錯路,總算可以掉頭回去的開始。可是,那回去的路還可以通行嗎?如果掉了頭,卻發現處處「此路不通」,可教他們如何是好?而那「此路不通」,也不過是因為一個「可能性」的假設——因為曾經犯錯,所以可能再錯。這樣一個可能,使他們處處被人拒絕,終於變成了現實。人嘛,不是「你們」便是「我們」,總要找一個圈子呆才行,哪怕只是呆,一起分享一個壞習慣。
而我受不了的是眼看受傷害的人互相傷害。當我看梅窩的小學校長手持麥克風,激動地控訴道﹕「說我們辦學無序,正生書院亦辦學無序!」時,我心裏難過極了。
你覺得如果立法會裏哪怕有一位議員的孩子住在梅窩,每日上學要花4個小時在路上,你們的聲音政府會一直聽不見嗎?
你覺得如果有一位議員的孩子需要上正生書院,他們的校舍會10幾年都沒有冷氣和熱水,100多人共用6個流動廁所嗎?
你覺得你的聲音必須要蓋過別人的聲音,政府才會聽見嗎?聽見了就會有作為嗎?
我看這樣一場沒有贏家的諮詢會,心裏很難過。
然而,當我看到正生書院的風度和氣量,一個受傷害的人的尊嚴,我對她肅然起敬。她用忍耐與包涵,向世人說﹕傷害,到我為止。
文 王雅雋 20090621
2009年6月16日 星期二
那,真是empowerment嗎?
利東街、深水埗、牛下、菜園村…
一次接一次。當非居民所願的拆卸臨到某地,居民唯一能做的,就是張開自己的生活,讓全世界人來看。
來看,來評鑑一下我的生活,是值得保留下來的,不是嗎?
是,當然都是值得保留下來。你們的社區網絡、你們的人情友愛、你們自食其力的工作…
但到最後,都給巨大的機械壓毁。
雖然可惜,但不要緊的。因為過程中,更多人認識到這些和那些微小的東西的重要,以及,居民得到充權:他們現在都曉得,他們的生活的美好、他們得到了尊嚴、他們懂得為自己爭取應得的。他們給充權了(they were empowered)。是嗎?真的嗎?
21歲未滿的梁小姐,讓大家知道她跟李先生誔下一男嬰,這是充權:不是自己的權力,是狐假虎威的權力,是附屬卡的權力。
而這些居民,他們是在出賣自己的日常生活,希望換取一個人皆有之的平淡生活,就是從上而下的拆卸決定未出現前的一般的日常的生活。這是empowerment嗎?這是剝削才對吧!有誰會希望把自己的私生活鋪陳出來給人看?
我們的社會未免太變態了吧!要保留一個社區,道理說過了也不明白嗎?要親身消費別人如何生活才能明白?於是,每個街坊都要成為旅遊區的員工,每一個都要友善,每一個都要慷慨。難道害羞的不善詞令的街坊不值得留下來?難道一毛不拔的街坊就有問題?一個人的性格並不能影響他在社會中所得的基本權利,包括對自己居住地發展的知情權和參與權。秀生活明顯就是在正常方法以外的別無他法。
我都不願意去那些展覽呀、導賞團呀之類的了。亦深願這樣以出賣自己的生活來(可能)換取自己本來應有的權益的日子會快將過去。
2009年6月14日 星期日
閒暇生活
新置的家庭成員,希望她活的長久、快活。她叫九層塔。

跟大家打個招呼吧~

據聞有花花是不利葉子生長的,但她的花好美啊~

所以就把她剪下來,有瓶子養著。天色昏暗,但不減她的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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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手作
其實是造來送人的,應該保密。所以只秀一小部份(我的編織只是幼稚園級的,只是看書現學現賣…):

step 1: 毛氈繡圍邊

step2: 鈎針(短針一圈)

step3: 鎖針三針,隔一針做顆粒針,圍一圈成花邊
2009年6月3日 星期三
字花19的造字
benny au做出了1+1=3的效果,把詩的內容發揮得很好。
想起早些年曾德平與小西攪的那個設計師crossover詩人的一系列詩集,但直接以字體設計來演繹詩句的切入好像更直接(還是更抽象?(笑)),像書法…
回到今期的造字,雖然詩題是"到七一的路",但放在這幾天看也是合宜的:
" 燭光那麼虛弱,/火柴與手指的距離太短/沒有燒著什麼,/還是一切都點燃了"
詩裡所寫的是,很微弱的東西,但力量很大。(無論是兩個十年前的事,還是昨天網路上的事都合用吧,強大的東西要以這些小人方法來對付各個無權無勢的個體,証明微弱的東西力量強大)
而benny au 在字體的設計上,如何演繹這詩句呢。灰色黑幼斜線的底色配白字固然是黑暗中的燭光的隱喻,更考妙的是,benny充分利用了字體的特色,抽取了中文 "有腳字" 字型的核心/精髓,以最微弱的方式呈現:所有白字其實只有直、斜線,和一只只的 "腳" ,沒有橫線,但文字依然能完整而有力地在版面上呈現!於是,我們了解,那些微弱的東西之所以能讓一切都點燃,是因為它們抓住了某一些重心,直直地劃破黑暗!
詩句與設計於是互相呼應,讓詩的韻味更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