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1日 星期五

物.我

ps 雜誌第23期
"設私計物 design object .design you" 專欄

物.我

筆。你如何看你的筆?不過是一件工具?是炫耀之物?是試場上的兵器?是上堂開會時的玩具?

近來,我有一枝鉛芯筆失而復得。不過是一枝筆,就是那種工廠大量製造,在文具店整齊列隊,等待一個開創自己命運的主人拈起它、拿到櫃枱前,付出十元八塊買回來開創自己命運的的筆。嗯……我的那枝還殘舊得印刷都褪掉了,記憶中它應該是Pilot或是 Pentel這種一看而知是以實用為主、產品樣子平實得不能再平實的品牌的出品。理性告訴我,不見了這種筆,再買不就行了?偏偏我為了它而著慌。哇!我的鉛芯筆呢?把筆筒的東西全都倒出來,翻了一遍又一遍。沒有。就是沒有。「你有沒有看見我的鉛芯筆?筆桿是黑色細細長長的,銀色筆嘴,筆身……」「沒見過呀!」多問一個人,只有多一分失望。「不如你買過一枝啦!別找啦!」一個出於好心的建議。

但,不行!我可以買回一枝樣子一模一樣的筆,但新筆拿在手總是有點兒怪怪的,不順心也不合意。筆,用久了就有……可以叫感情嗎?還是叫靈性?首先是在文具店裡一見鍾情或千挑百選,為什麼不是旁邊的那枝而是手上的這枝,中間大概總有些緣份;然後每天朝夕相對,上課抄筆記無聊畫公仔在試場拼命繼而在日記本子上刻上最情深最私密的話語,你開始了解它,知道哪個角度拿著它最舒適,知道用哪個力度哪個方向筆芯就會毫不留情地給你啪啦一聲斷掉;或者是它開始了解你,知道你哪個時候要變成摩打手,知道你哪個時候會忘記一枝筆的脆弱而拿它來發洩。這時候,拿史諾比漫畫中的比利作個譬喻,你能想像拿掉比利心愛的毛氈,隨隨便便給他一塊新的嗎?


找不著,手中拿著頂替的木鉛筆,悼念著那枝鉛芯筆,遲遲不肯動身買枝新的。不是懶惰,也不是不肯死心,只是它屍骨未寒,實在沒有心情去挑新筆。過了好些日子,突然:喂!原來你枝筆在我這兒!雖然我表面上十分平靜,只有哦謝謝你,沒有大呼小叫、喜極而泣;但拿在手裡,踏踏實實地感受著那陌生的熟悉感,心裡暗暗歡喜,對它說:歡迎你回來,家裡還有你的位置。

還以為自己有點發瘋的當兒,逛著網頁,忽然讀到漫畫家智海在呢喃著一枝伴了自己十個年頭、「普通不過」的鉛芯筆悄悄消失了
(他有沒有提及過那是怎麼樣的筆?在此形容一下也好 ),。他那段懷念的文字使我頓覺吾道不孤。在這個商品形形色色、日日新鮮(可能比xx超級市場的濕鮮貨更新鮮)、應該貪新忘舊的消費年代……喂!等會兒,你不是想炫耀自己老土得可以逃得過這消費浪潮吧!你能逃得過?是的,我消費,所以我存在。零食架上,meltykiss給我一個個浪漫甜軟的吻,黑白配為我帶來男生必輸那香脆的快感,大白兔糖帶我回到年紀還很小的純純牛奶年代,姆明果汁鐵罐硬糖使我忽然與又型又有智慧的史力奇拉近距離。實在不能逃離它們的引誘,唯有在浴室裡當蓮蓬頭嘩啦嘩啦向著我的身體怪叫、我視線順著水流向下望見自己那道愈來愈圓渾的弧線、幻想有一天那道恐怖的弧線會擋著我望向腳趾,才能許下與零食一刀兩斷的豪言壯語。然後,諾言一次又一次在花多眼亂的超級市場裡給遺失掉被背棄。

現今社會,我們把買東西的人稱消費者,而且人人都是消費者,因為人人都會/要購物。從前,人們要吃的,可以自己種;要穿的,可以自己縫。但現在我們很多時都只用買,然後由買(必需品)變成(為了消費而)消費。我們消費者是否處於絕境,被廣告一面倒地教導我們應該忘記過去,購買目前?絕對不是。有太多理由叫我們不要做消費主義的奴隸(地球叔叔病倒了/唔捨得舊嗰件/唔好支持血汗工場/唔好支持動物實驗商品/負資產/冇地方擺/……),但是亦有太多理由叫我們投進它的懷抱(個廣告好正/個model件衫好正/潮/人有我有/換季/心血來潮/我做嘢做得咁辛苦/聖誕新年情人節……)。記得不知道在哪兒聽過,後現代的其中一個主要特徵是精神分裂。未知香港是否後現代社會,但我絕對懷疑自己有點兒精神分裂。去消費吧!別消費!去消費吧!別消費!心裡想著買夠了,手卻把這個那個放入購物籃。已經都沒有了,卻又不動身去買。自由,我想我們還餘下一點兒。如何捍衛?也得靠我們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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